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

身份証遺失 → 法令修改了‏

身份証遺失 → 法令修改了

花三分鐘,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。

身份証遺失時→法令修改了

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,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,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身份証遺失時,請千萬記得

(1)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    →錯誤示範

(2)開立遺失三聯單     →錯誤示範

(3)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→錯誤示範

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,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:

1.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,二吋的

2.規費200元

3.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

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(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)也可以]

4.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/補/換 發手續大約5-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(